根据《公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》(公政规[2012]13号)文件第二章第二条第二项规定:对重度残疾人一类、二类等缴费困难群体,由县政府为其代缴全额最低缴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费,鼓励重度残疾个人缴费,增加养老保险的待遇。